三化建设“林长制”助力实现“林长治”
自2018年推行林长制以来,靖安县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,以“三化”建设为举措,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。
一是制度化明责。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原则,构建“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”的县、乡、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,全县共划分153个林长责任区域,设立各级林长318人。同时制定了《靖安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》,出台了《靖安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》等制度,并将推行林长制纳入乡镇高质量发展、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考评体系。
二是精细化担责。明确村级林长、监管员和专职护林员在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中的职责,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,真正发挥“一长两员”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作用。
三是信息化履责。实现巡护管理、事件上报处理、专职护林员考核等信息化。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,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,在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,标明姓名职务、责任范围、工作职责、监督电话等内容,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。县乡两级林长不定期巡护山林,促进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走实走细。
我县在“林长制”的有效推行下,森林资源实现了在保护中发展,在发展中保护的良性循环。与上个调查周期(2009)年相比,森林覆盖率由84.1%提高到84.25%。活立木蓄积由936.5m⊃;增至1246.4m⊃;。活立木单位平均蓄积由6.3m/亩增至7.6m/亩,针阔混交林比例由55%增至57%。其中森林覆盖率、活立木单位平均蓄积、针阔混交林比例等反映森林质量的指标均位列全省前列。林长制由“全面建立”向“全面见效”转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