靖安县积极开展《江西省林长制条例》 学习宣传工作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江西省林长制条例》,靖安县以“作示范、勇争先”为目标地位,县政府党组切实发挥率先示范作用,6月13日,县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《江西省林长制条例》,会议要求县级林长在落实条例上作表率,积极开展巡林工作,对本辖区内的林业发展、资源保护、案件查处、督查整改等工作主动调度、督查落实,使靖安县林业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同天下午,靖安县林长办组织了各乡镇分管林业领导、乡林长办专职干部、林业工作站全体干部职工共100余人参加了学习贯彻《江西省林长制条例》会议,会议要求全县各乡镇、林业工作站分站要透彻理解条例精神,充分发挥专职护林员的基础作用,充分发挥基层林长办的协调职能,贯彻落实习总书记“两山”理论,切实担负起保护森林资源,促进林业发展,致富乡村群众的工作重任。